辞职后工资推迟发放怎么办?维权流程详解



在现实职场中,员工辞职后遭遇工资被延迟到下个月发放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劳动者该如何维权,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这意味着,员工辞职后,用人单位理应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或者在法定时间内(一般为当月)支付应得的全部工资,而不是延后至下个月。
一些公司会以“统一发薪时间”为由将工资顺延,但这种做法并不合法。特别是当员工已完成离职手续时,公司就没有理由继续延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按时支付,劳动者有权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出示相关法律条文,要求及时发放工资。如果沟通无效,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通常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离职证明等材料。
其次,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张工资支付权利。仲裁过程一般不收费,且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首选途径。
此外,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特别是用人单位以克扣、罚款等名义扣留工资的行为,明显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辞职是员工的权利,及时足额结算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遇到推迟发放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坚定维护自身权益,依法依规处理,避免忍气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