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员工想要离职怎么办?看清这些关键点再行动



在当今灵活用工日益普遍的背景下,越来越多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来补充用工需求。而作为被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一旦有了离职的打算,该如何依法依规提出离职,成为不少人心中的疑问。
首先,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主体是派遣公司,不是实际工作的用工单位。这意味着,如果想要离职,必须首先向签署劳动合同的派遣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切忌直接向用工单位说“我不干了”,那样不但程序上不合规,甚至可能造成“旷工”记录,对后续求职不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公司,即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试用期员工,则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即可。部分派遣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中还会规定工作交接内容,这在离职时同样需要注意履行。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有的派遣公司为了保留人手,可能故意拖延离职手续,甚至以各种理由推诿。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离职申请书等书面证据,将有助于维权成功。
此外,还有一种常见情况是:员工已向派遣公司递交离职申请,但用工单位却要求继续上岗,甚至以“不来就扣工资”相要挟。这种做法是违规的。派遣员工没有义务听从用工单位的指令,解除合同关系的依据应以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