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降薪后遭辞退,这些赔偿你必须知道



在现实职场中,不少员工经历了先被“温柔”降薪,接着又被公司“无情”辞退的双重打击。这种做法不仅打击了员工的信心,也触碰了法律底线。那么,遭遇这种情况,员工到底有权获得哪些赔偿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无故降薪本身就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想要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必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且应通过协商进行。如果公司单方面降薪,属于变相违约行为,员工有权拒绝执行。
其次,当降薪之后公司又以各种理由辞退员工时,赔偿就必须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来判定。如果公司未能举出法定解除合同的理由,比如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而是以“经营困难”“结构调整”等名义辞退员工,那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依法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甚至双倍赔偿金。通常情况下,赔偿标准为:在公司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则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此外,如果降薪期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还可以要求补发相应差额部分。如果公司没有依法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或未支付代通知金,员工也可以要求额外一个月工资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