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无收入,孩子抚养权该归谁?



在婚姻破裂走向离婚时,最难解的问题往往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尤其是母亲正处于哺乳期且无收入的情况下,争议更加突出。现实中,不少母亲会担心,自己没有收入是否就意味着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孩子两周岁以下时,原则上应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有严重疾病或其他不适宜抚养的情形。哺乳期作为孩子成长中极其重要的阶段,母亲在此阶段的陪伴不仅仅是情感上的依赖,更关系到营养和健康。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会优先考虑孩子利益,保障母乳喂养的连续性。
那么,如果母亲没有收入来源,是否会成为法院判决的决定性因素?答案是否定的。法院在判断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生活习惯、父母的抚养能力以及谁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的成长环境。无收入并不意味着就不能承担抚养义务,特别是在哺乳期,法院会更多倾向于维持孩子现有的生活状态与依恋关系。
而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母亲来说,她依然可以依法向男方主张抚养费。抚养权的获得不等于独自承担一切责任,另一方同样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支持义务,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与教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