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限与后果:未成年传播黄色谣言是否违法?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的传播变得空前迅捷,尤其是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及各类聊天工具广泛使用的背景下,未成年人也成为网络世界中的重要一员。然而,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也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卷入了不良信息的传播之中,其中最引人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他们是否涉嫌违法传播“黄色谣言”。
所谓“黄色谣言”,指的是那些带有性暗示、猥亵、淫秽内容的虚假信息。通常具有传播性强、隐蔽性高、影响恶劣的特点。一些谣言甚至被伪装成“爆料”、“聊天记录”、“八卦视频”的形式进行流传,内容庸俗、下流,严重干扰网络秩序,影响公众认知,也可能对当事人的名誉权造成损害。
对于成年人而言,散布淫秽虚假信息已构成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的触犯,如情节严重,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当“行为人”变成未成年人,法律该如何应对?
我国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具有高度原则性,也有相应的惩戒机制。《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接触、制作、传播淫秽、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如果未成年人故意捏造、传播带有淫秽内容的谣言,已违反相关法规,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法律制裁。
尤其是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框架下,即使是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了明显损害他人名誉或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也将受到公安机关的警告、训诫,严重的则送入专门教育矫治机构。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学校和家庭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境,在此问题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缺乏正确的媒介素养教育和性教育,是许多未成年人在不知边界的情况下误入歧途的重要原因。很多孩子甚至并不了解“黄色信息”属于违法范畴,只是出于好奇、模仿或取乐心理进行转发和传播。
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一次点击、每一次转发,都可能带来法律上的后果。未成年人虽享有法律上的特殊保护,但这种保护并不意味着对其行为的无限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