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违法吗?看清这几点很关键



在现实工作中,有些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居然连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都没达到,心中顿生疑惑: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违法?答案是明确的——是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最低工资规定》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就业状况等因素制定,并定期调整。一旦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这一标准,就涉嫌违法用工,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
有些企业会“聪明”地将餐补、交通补贴、高温津贴等名目繁多的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中,试图掩盖其违法行为。但需要明确的是,最低工资标准所指的,是剔除加班费、津贴、补贴、奖金等后的“基础工资”。所以,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补贴来“凑数”,也是不可取的。
劳动者一旦发现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差额工资。此外,对于连续拖欠工资、恶意克扣、逼迫签订无效合同的行为,还可能构成更严重的劳动违法,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
面对工资不公的问题,劳动者不能沉默,而应懂法、用法、依法维权,让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