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拒绝盖章房屋证明,电力报装遇阻该怎么办?



在城乡接合部或农村地区,居民向电力局申请用电报装时,往往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村委会出具的房屋证明作为辅助材料。然而,一些用户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村委会拒绝盖章的情况,这不仅影响正常用电申请,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行政扯皮与权益受损。
这类情况的出现,多数源于村委会对房屋合法性存疑、土地权属尚未明确、历史遗留建设未备案,或者是村干部对个人或邻里关系介入过深。无论原因如何,电力报装是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无故阻挠。
遇到村委会拒绝盖章,居民应先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其拒绝的具体理由,必要时要求其出具书面解释说明。如果村委会无法提供合理理由,可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反映,申请协调处理,甚至请求其代章。若经协调无果,居民也可以向电力局说明情况,并申请走法律程序确认房屋权属,再向电力局补充相关合法材料。
在法律层面,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电力企业不得以村委会未盖章为由拒绝合理接电申请,尤其在居民住房已实际使用、电表申请符合供电条件时,电力局应当根据事实情况审慎处理,而非将责任推给基层村组织。
因此,若遭遇村委会无故刁难,应坚持理性维权,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行政申诉、媒体曝光或司法途径,推动问题解决。同时,也提醒各地电力部门完善内部审查流程,避免“一纸盖章”成为基层群众用电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