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没给钱就让我打收条”:公平正义岂能只写在纸上?



在一个普通的工作日,张先生走出法院,手中紧握着一张白纸,上面潦草地写着几个字:“已收到款项”。可实际情况是,他一分钱也没拿到。
“法院没给钱就让我打收条。”他愤怒地说,语气中夹杂着困惑、无奈甚至羞辱。这不是电视剧的情节,而是真实发生在一些人身边的故事。
许多人相信,走进法院是为了讨回一个“理”字,是对公平正义最后的期待。然而,一些具体的执行细节却常常让当事人心寒。按照正常流程,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应在执行阶段保障当事人权益得到实际兑现。可“打了收条却没拿到钱”这样悖理的事,竟在现实中屡屡上演。
一纸收条,就像“盖章同意”一样,往往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已经签字认领,之后再追讨,就陷入了“你说你没收到钱,但你自己都签字确认了”的死循环。这时候,原本为了维权走法律途径的人,反而被“程序”束缚,成了受害者中的二次受害者。
这种做法不仅破坏了司法权威,更撕裂了群众对法律公正的信任感。法院代表的是国家,是最后的说理之地。倘若连法院都开始“先打收条、后说钱”的逻辑,那法律二字,还如何让百姓信服?
有时候,一张收条就是一份信任。而一次信任的崩塌,足以让人今后不再相信法治。我们希望,收条不再先于付款,程序不再重于实质。法律,不只是形式和文书,而应该是真正伸张正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