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科技创新引领标志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法律法规网消息】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科技创新引领标志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通过科技创新引领,强化标志性产业链的发展优势,到2027年,形成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显著增强产业链策源能力,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
《实施方案》明确了科技创新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其在提升产业链竞争优势、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方案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装备、先进材料等11条标志性产业链,确定了29个战略领域作为科技创新的突破口,并系统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为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提升产业自主可控能力,《实施方案》提出了建立全链条设计、一体化部署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机制,确保企业牵头重大项目比例达到80%以上。同时,完善政府首购首用、推广应用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迭代创新。
在创新平台提质增效方面,山东省将构建使命导向、应用牵引的实验室体系,并在关键领域建设省实验室,推进省重点实验室体系化重组和系统化提升,确保标志性产业链布局比重达到70%以上,其中依托企业建设比重不低于80%。此外,实施提升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人才效能、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推动高速列车、燃料电池、虚拟现实等领域技术创新。
为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山东省将开展企业研发“一清零一提升”专项行动,力争到2027年,全省标志性产业链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并提升大型企业的研发机构覆盖率。同时,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每年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
《实施方案》还强调了创新人才团队引育的重要性,将深入实施领军人才“筑峰计划”,并通过高水平建设山东科技大市场、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措施,加快布局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推进科技成果的产出、评价和应用转化。此外,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供给,吸引创投机构落户,深化科技交流合作,以加速集聚创新要素,健全产业发展保障机制。
通过实施这一方案,山东省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