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撤诉怎么走流程?国家信访局撤诉操作指南来了



在信访过程中,一些群众在提交诉求后,可能由于事情已解决、误解澄清,或者个人决定不再继续申诉,会选择“撤诉”。但很多人并不了解国家信访局撤诉的具体流程及所需时间,常常在操作中产生疑问。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解读撤诉的关键步骤与注意事项。
首先,要明确一点:信访撤诉并非“无踪可寻”,也不是“随意撤销”。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撤诉需要由信访人本人主动发起,并通过正式渠道提出撤诉申请。不是口头一说,也不是打个电话就能生效。
一、撤诉方式有哪些?
目前,国家信访局接受撤诉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通过国家信访局官网提交:登录信访系统后,选择“我的信访”栏目,在已提交事项中点击“申请撤诉”;
2. 现场窗口办理:前往国家信访局或地方信访部门办事大厅,填写撤诉申请表;
3. 书面邮寄申请:撰写撤诉说明信,注明信访编号、个人身份信息及撤诉原因,并签字确认,邮寄至受理机关;
4. 通过“国家信访”APP操作:绑定身份信息后,在“已办信访事项”中选择相应案件,点击“撤诉申请”功能模块。
二、撤诉申请内容要规范
撤诉申请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信访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信访事项编号或具体内容简述;
撤诉理由(如已妥善处理、误解、个人原因等);
本人签字(若为书面形式);
日期。
三、撤诉审核时间一般多久?
撤诉申请提交后,不是立即就“消失”。相关部门会根据信访事项的重要性和受理情况,对撤诉理由进行核实。一般处理时间如下:
普通信访件撤诉:约为5–10个工作日;
涉及多部门协调或重大事项:审核周期可能延长至15个工作日以上;
若撤诉申请材料不全,工作人员还会联系补充,可能拉长办理时间。
四、撤诉不影响未来信访权利
有群众担心一旦撤诉,以后就不能再信访。其实不是这样。根据《信访条例》,信访人仍有权在新的证据或情况出现时重新提出诉求。但如果反复无理申诉、恶意扰访,才可能受到限制或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五、特殊情况可申请“自动撤诉”
某些信访事项若超过一定时间无实质性进展,信访人也未主动补充材料,系统会提醒申请自动撤诉处理。这一机制避免系统资源浪费,也帮助群众更合理规划信访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