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位是运营助理,被解雇后能否获得赔偿?11.11前签合同,是虚假招聘吗?



在职场中,许多员工都会遇到被解雇的情况,尤其是在合同期内突然失去工作,难免会对赔偿问题产生疑问。以“运营助理”职位为例,如果被公司单方面解雇,员工究竟能否获得赔偿?同时,如果在11.11(双十一)促销旺季之前已经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后来发现招聘信息与实际岗位不符,这是否属于虚假招聘?
首先,关于解雇赔偿,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赔偿标准。如果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员工一般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补偿金额通常基于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标准,未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赔偿金额还可能增加。
其次,关于合同签订时间与实际招聘信息的差异问题。如果在11.11之前签订合同,但招聘内容与实际岗位职责或待遇严重不符,有可能构成虚假招聘。虚假招聘不仅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也侵害求职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此情况下,员工可以凭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或解除,并追究用人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