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推广“两山合作社”模式,助力乡村生态资源转化为资本



【法律法规网消息】浙江在近年来积极探索将零碎的山、水、林、田、湖、房等闲置低效生态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借助“两山合作社”这一创新平台,实现了资源向资产和资本的转变,为乡村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两山合作社”是浙江省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而创设的一种新型生态产品经营管理平台。它采用“分散化输入、集中式输出”的模式,旨在盘活用好各地分散的生态资源,推进生态富民。
在浙江省的多个地区,这一模式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以衢州市常山县为例,当地重点经济作物胡柚的种植和销售得到了显著改善。通过两山合作社的整合和标准化管理,胡柚的品质得到了保障,销售渠道也得到了拓展,农户的收入明显增加。
在丽水市云和县,曾经面临抛荒问题的云和梯田也在两山合作社的帮助下焕发了新生。通过集中整治规划和引入外来承包主体种植,梯田得到了有效修复,抛荒率大幅下降,同时带动了周边乡镇闲置资源的盘活。
截至目前,浙江省已成立39家两山合作社,实现了省内山区26县的全覆盖。这些合作社通过整合生态资源、引入外部资本和技术支持、拓展销售渠道等方式,累计开发项目1256个,总投资达560亿元。
为了保障两山合作社的顺利运营,浙江省还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合作运营体系。各级两山合作社在政府的引导下,积极与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推动生态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
随着《关于两山合作社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的正式实施,浙江两山合作社的建设运营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未来,浙江将继续深化两山合作社模式,探索更多元化的路径,为乡村发展注入更多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