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已签署,还款义务能否推脱?



在数字化高速发展的今天,电子合同早已成为现代社会交易的重要载体。相比传统纸质合同,电子合同以其便捷、高效、环保的优势,广泛应用于贷款、租赁、购车、消费分期等各类场景。可不少人在享受这份“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疑问:但已签署电子合同,需要还款吗?
这类疑问背后的心理逻辑,大多源自对“电子合同”效力的模糊认知。许多人以为电子合同“不是纸质的,不算数”,或者“没有现场签字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从《民法典》及《电子签名法》的角度来看,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要内容合法、当事人真实签署并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即构成有效合同。无论你是用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划了一笔,还是点击“确认提交”,只要平台能够提供技术手段验证是你本人操作,该电子合同就能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现实中,不少人贷款时只是“试试能不能通过审核”,结果一不小心签署了电子合同,款项也打进了账户。等到还款日来临,才想“赖账”或“撤回”,试图以“我没看到合同内容”“不是我本人签的”为由撇清关系。但遗憾的是,这种说法在司法实践中很难站得住脚。尤其在金融场景中,借款合同通常还绑定了实名认证、短信验证码、人脸识别、行为记录等多重防伪机制,几乎锁死了抵赖的空间。
更关键的是,一旦你签署了电子合同并收到了贷款,无论你是否动用资金,都视为合同已生效。放款行为意味着合同履行已经启动,你作为借款人则自动承担起按时还款的义务。如果拒不还款,不仅会遭遇催收、产生高额违约金,还可能被纳入征信黑名单,甚至面临法律诉讼与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