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新文件 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法律法规网消息】为确保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进一步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国务院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一决定标志着我国工业产品管理进入更为严格和精细化的新阶段。
根据《决定》,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将被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至此,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种类达到14类共27个品种。同时,为强化监管效果,化肥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方式将由原先的告知承诺方式转变为“先核后证”的审批模式。
《决定》强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工作将由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确保审批权限的集中和有效管理,相关审批权限不得下放。这一规定旨在统一审批标准,提升管理效能,减少地方保护主义,确保产品质量的全国一致性。
为确保新规定的顺利实施,《决定》还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尽快制定冷轧带肋钢筋等6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并明确过渡期,确保新规定在2024年9月底前全面执行。同时,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将严格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此外,《决定》还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管体系,形成合力,确保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这不仅是对工业产品质量的严格把控,更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