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是否还要支付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问题始终是焦点。很多人认为,既然抚养权判给了女方,那男方就无需再承担费用了。但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在我国法律制度中,抚养权归属并不等同于抚养义务的单方承担。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共同的抚养义务,即使父母离婚,义务也不能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免除。换句话说,抚养权归女方只是表明孩子平时由母亲生活照料,但父亲依旧要承担经济上的责任。
法院在审理抚养费问题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生活实际需要、双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如果男方经济条件较好,即便他没有抚养权,也必须按照一定比例支付抚养费。反之,若女方收入远高于男方,也有可能减轻男方的负担,但不会完全免除其义务。
此外,抚养费不仅包括基本生活支出,还可能涵盖教育、医疗等合理开支。一旦男方拒绝支付,女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法院执行过程中甚至可冻结男方财产、限制高消费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