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未判决,孩子抚养费该如何保障?



当夫妻决定离婚,但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问题往往成为焦点。特别是在判决未出之前,一方是否有义务支付抚养费?孩子的生活如何维持?这些问题不仅涉及法律责任,也牵动着家庭情感。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消失。即使离婚程序尚未完成,只要存在对子女的实际照顾责任,抚养义务就应当履行。这意味着,在法院作出最终裁判前,孩子的日常开销依然需要父母共同承担。
如果夫妻协商一致,可以签署一份临时抚养协议,明确由哪一方先行承担抚养费,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等。这份协议虽然不是法院判决,但具有合同效力,一旦对方违约,可以据此追责。
若协商不成,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申请“诉讼期间临时抚养费”。这类申请通常与离婚诉讼同步进行,法院会根据孩子年龄、生活水平、父母经济状况等因素作出裁定,从而确保孩子在诉讼过程中不被忽视。
此外,有些地方的基层法院会建议双方在第一次庭审前先提交抚养安排,避免因离婚进程拉长而使未成年人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