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扣员工工资,踩了哪条法律“红线”?



近年来,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员工开始关注工资权益问题。尤其是在部分公司“随意”扣发工资的行为频频见诸网络,引发舆论热议。那么,公司擅自扣员工工资,到底违反了哪条法律规定?本文带你厘清背后的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工资属于员工依法获得的劳动报酬,是员工最基本的劳动权益之一。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不论公司出于什么理由,都不能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进一步指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意味着,如果公司擅自扣发工资,不仅构成违法,员工还可以依法辞职,并索要相应补偿。
此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也作出了具体说明:“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劳动者工资。”这些法定扣除情形包括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除此之外,所谓“绩效不达标”“内部处罚”若无明文约定且无合法依据,一律视为违法扣款。
现实中,部分公司还以“赔偿公司损失”为由扣员工工资,比如员工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导致公司受损。这类行为若未经过司法裁定或劳动合同中有明文约定,直接扣工资属于严重违法。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劳动法规,赔偿责任需经合法程序确认,公司无权自行决定并从工资中抵扣。
有的企业甚至设置“试用期不发工资”或“离职押金”等变相扣款条款。这类做法同样触犯法律底线,属于典型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试用期同样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任何形式的“押金”都没有法律依据。
对于遭遇工资被扣的员工,维权路径主要包括:一、先与公司沟通协商;二、如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三、必要时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乃至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在证据方面,保留工资单、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资料尤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