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沿海省份将全面推行外国旅游团邮轮入境免签政策



【法律法规网消息】记者近日获悉,国家移民管理局经与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等部委协商,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24年5月15日起,在中国沿海省份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
根据新政策,由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乘坐邮轮的外国旅游团(至少2人),可从天津、大连、上海、连云港、温州、舟山、厦门、青岛、广州、深圳、北海、海口和三亚等13个城市的邮轮口岸免办签证整团入境。旅游团需随同一邮轮前往下一港,直至邮轮出境,期间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并限定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北京市范围内活动。
为了支持邮轮旅游的发展,大连、连云港、温州、舟山、广州、深圳、北海等地的7个邮轮口岸被新增为中国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为符合中国过境免签政策条件的外籍旅客乘坐邮轮过境提供便利。
国家移民管理局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便利国际邮轮旅客通关、船员登陆,并促进邮轮制造维修、综合服务保障以及新业态的发展。为此,国家移民管理局将配套推出一系列措施,以支持邮轮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邮轮出入境的便利化水平,进而增强邮轮运营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推动邮轮旅游新业态的高质量发展。
业内专家分析,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吸引更多外国游客前来中国沿海城市旅游,促进邮轮旅游市场的繁荣,同时也为中国邮轮产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