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撤诉流程及时间详解:你必须知道的几个步骤



在处理行政纠纷或表达合理诉求时,不少群众会选择通过国家信访局进行反映。然而,当问题得到解决或诉求已不再存在,撤诉成为一个现实需要。那么,国家信访局撤诉的流程是怎样的?撤诉需要多久才能完成?以下将围绕这些问题,从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层面做出说明。
一、撤诉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
国家信访局的撤诉并不是随意提交一个申请就能完成的。首先,申请人必须为原信访事项的提出人;其次,信访事项尚未进入终结程序,即仍在办理、审查阶段。若信访事项已处理完毕或已被认定为终结,将不再受理撤诉请求。
二、撤诉的提交方式
目前,国家信访局受理撤诉主要通过三种渠道:
1. 网上信访平台:登录“国家信访局网上信访系统”,选择对应信访件,在操作选项中选择“撤回”或“申请撤诉”,填写原因并提交。
2. 来信撤诉:书面说明撤诉理由,附上身份证明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往国家信访局。
3. 来访撤诉:当事人前往国家信访接待窗口,填写《撤诉申请书》,由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录入系统。
三、撤诉申请审核流程
国家信访局接收到撤诉申请后,将进行如下程序处理:
首先,由系统或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与原信访事项是否一致,信息是否完整。
其次,对撤诉原因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属实、自愿,是否有第三方胁迫等情况。
审核通过后,信访事项将标注为“申请人撤诉”状态,并终止后续处理。
四、撤诉完成所需时间
通常情况下,网上撤诉申请在3—5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系统审核并变更状态;若为纸质撤诉申请或窗口撤诉,则处理时间可能为7—10个工作日,视材料齐全程度及具体受理部门工作量而定。特殊情况如重大事项、联合信访件,撤诉流程可能延长。
五、注意事项与法律效力
撤诉一旦生效,原信访事项将被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处理请求,国家信访局不再继续跟进相关工作。因此,在申请撤诉前,应仔细考虑诉求是否确实解决、是否完全自愿撤回。对于撤诉事项,如需再次提出,仅在发现新证据或特殊情形下才能再次受理,且需重新走信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