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薪又辞退?员工维权必须掌握的补偿权利清单



当员工还在为降薪苦恼时,突然接到公司解雇通知,往往会措手不及。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员工在遭遇降薪后又被辞退的情况下,是有权主张相应赔偿的。
首先要明确的是,企业单方面降薪是否合法。用人单位若未与员工协商一致,擅自更改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约定,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拒绝接受,并要求继续按原约定支付工资。如果在降薪未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又被辞退,员工可以主张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员工应当根据被辞退的具体情形判断赔偿项目。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员工,如未能证明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就应承担违法解除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企业需向员工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即“N×2”的标准,N为在单位工作的年限。
另外,如果企业以“协商解除”为由诱导员工签字,但过程中存在胁迫、欺骗或隐瞒情况,员工有权主张解除无效,并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主张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员工应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原始劳动合同、工资变动通知、降薪前后的工资单、微信或邮件沟通记录等,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
最后,不要忽视补缴社保的权利。如果降薪期间企业未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社保,也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人社局举报并要求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