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邻里道路纠纷该由哪个部门处理?



在农村生活中,道路问题往往不仅关乎出行便利,更容易引发邻里矛盾。尤其是在村庄改造、修建、翻新道路或宅基地扩建过程中,一旦涉及“路权”归属或通行权纠纷,容易演变为严重的邻里冲突。那么,农村邻里因道路产生纠纷时,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
首先,这类纠纷的关键在于“道路属性”。如果是村委或集体修建的公共道路,则属于集体财产范畴,村委会有管理责任。村民之间因公共道路产生争议,可以先由村委会组织协调,依靠乡规民约进行调解。大多数邻里纠纷在这个层面就能平息。
其次,若是私人道路或宅基地之间的过道争执,则需要更权威的介入。乡镇人民政府是处理农村基层纠纷的重要机构,一般设有专门的综治办或信访办,接受群众的矛盾投诉,并可组织调解员、法律顾问介入。该类调解具备一定法律效力。
如果调解无效或一方拒不履行调解协议,涉事村民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农村通行权属于用益物权,依法享有。若一方非法阻断通道、修墙挡路等,法院可依法裁定强制恢复通行权。
此外,若争议涉及土地边界或权属不清的问题,还可联系自然资源局农村土地管理科,请求对土地权属进行勘界或确权处理。对于村道归属等政策性问题,还可向交通运输部门咨询相关农村公路规划和管理政策。
农村邻里道路问题虽小,但若处理不当,往往会破坏邻里关系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在于依法维权、理性沟通、合理申诉,善用法律与制度的力量化解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