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骨骨折打钢板后,是否能评上伤残级别?



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意外伤害时有发生。锁骨作为人体上肢与躯干连接的重要骨骼,一旦发生骨折,不仅影响上肢活动,还常常伴随着较长时间的恢复期。许多经历过锁骨骨折并进行钢板内固定手术的患者,常常会关心一个问题:“我这种情况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锁骨骨折属于较为常见的创伤类型,在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和高处坠落等情况下尤为多见。治疗上,如果骨折端移位明显,或存在粉碎性骨折,医生通常会建议采用钢板内固定的方式进行手术,以确保骨折端的稳定与正常愈合。然而,即便成功完成手术,患者仍有可能出现后续的功能障碍,例如肩部活动受限、持续性疼痛、骨折处畸形愈合、钢板刺激感强烈等。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等相关标准,是否能评上伤残等级,并不单纯取决于“打了钢板”这一治疗方式,而是根据骨折带来的功能障碍程度和影响劳动能力的实际情况来判定。以下是几个影响评残等级的关键因素:
1. 功能受限程度:如果骨折后导致肩关节功能明显受限,活动角度下降,影响到日常生活或工作能力,这将成为评残的重要依据。
2. 疼痛和神经损伤:手术后如存在持续性神经损伤、慢性疼痛或感觉异常,也可能列入评定标准。
3. 复位效果不佳或畸形愈合:若锁骨骨折复位不良,出现错位或显著畸形,影响外观或导致肩带功能障碍,同样可能被评为某级伤残。
4. 劳动能力影响:若患者原职业对肩膀活动要求高,骨折后无法胜任原工作,这种对职业劳动能力的损害是鉴定时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