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呼救:当16岁的我遭遇父亲家暴,报警可以吗?



“你是我生的,我打你天经地义。”这是父亲喝醉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16岁的我,曾以为家庭是最安全的港湾,直到一次次被扇耳光、拳打脚踢,我才明白,有些人用“亲情”的名义施暴,却不配做父亲。
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做错了什么,是成绩不够好?是不够懂事?但即使我每天把房间打扫干净、功课全做完,换来的依旧是他突然爆发的怒火。有时是因为晚饭凉了,有时只是因为他输了麻将。家暴没有理由,它就像潜伏的火药桶,随时引爆。
我曾向母亲求助,她低声说:“忍一忍吧,等你长大了。”但我已经在黑夜中忍了16年,我不想再继续了。
后来,有一天他再次举起拳头,我鼓起勇气拨打了110。警察很快赶来,他们看到我脸上的伤,立刻把他带走做笔录。我被带到了派出所的未成年人保护室,工作人员温柔地问我:“你愿意我们为你申请人身保护令吗?”
那一刻,我才知道,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都明确指出,父母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暴力。只要遭遇到殴打、辱骂、冷暴力、经济控制等行为,哪怕是父亲,都可以报警。不仅可以,还应该报警。警方有责任介入调查,还可联系社工、教育局、妇联等机构,帮你远离伤害。
报警不是“不孝”,而是自我保护。16岁的我终于明白,爱不是拳头,家不是监牢,孩子不是泄愤的工具。即使我是未成年人,也拥有向暴力说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