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把案卷丢了,谁来为“司法失踪”负责?



在司法实践中,案卷材料是案件审理过程的重要依据。它不仅承载着当事人的诉求和证据,也见证着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全过程。然而,一些当事人却在现实中遭遇了难以置信的情形——法院把案卷丢了。这不是电影桥段,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司法失踪”。
案卷丢失,意味着什么?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是案件迟迟得不到审理,可能是已经判决的结果无法执行,甚至可能是本应翻案的机会再也找不到突破口。原告、被告、证人证言、证据材料……这些经过岁月积累的文字证据一旦丢失,宛如一场毫无预警的“法律失忆症”。
为什么法院会丢案卷?有的是因为管理不善,有的是因为人员更替中交接不清,也有的是因为数字化工作不到位。但再多理由,也掩盖不了责任的缺失。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建立在权威与规范之上,案卷的完整与保存,是司法权威的最基础部分。一旦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司法公信力就会被蚕食。
而面对案卷丢失,责任该如何认定?是书记员、法官,还是档案部门?相关部门往往讳莫如深,当事人讨一个说法却屡屡碰壁。即使有人承认了案卷丢失,也很少有追责。对当事人来说,这种“无处投诉、无人担责”的状态,比案件本身还令人绝望。
在信息化时代,为什么还会发生案卷“丢失”的荒唐事?是否所有法院都建立了完整的电子档案系统?是否有明确的案卷流转机制?是否有人故意为之?这是公众想知道的答案。司法系统不能闭门造车,制度漏洞也不能靠“拖字诀”去掩盖。每一起案卷丢失事件,背后都不是一个纸袋,而是一段可能被湮灭的司法命运。
当法院把案卷丢了,不能只是内部处理一句“遗憾”,更不能让当事人自认倒霉。这不仅是一起行政事故,更是一起公共信任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