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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被告人?教你如何合法送达传票

法律法规网 作者: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5-06-13 05:11:44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送达传票是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审理的重要环节。然而现实中常常遇到一种棘手情况:明明已经立案,却迟迟联系不上被告,被告更像“人间蒸发”一样失联。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法院还能怎么送达传票,才能让诉讼程序继续推进?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应当优先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者留置送达的方式,比如通过被告的户籍地址、工作单位或其居住地将传票亲手送交或邮寄。如果这些方式都失败,法院则可以启动“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一种最后手段。在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住址都联系无果的情况下,法院会在其官方网站或公告栏上发布公告,说明传票内容、案件情况及应诉时间。这种方式虽然不是面对面送达,但在法律上具有同样的效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特殊地区如港澳台及境外为3个月),即视为送达完成。

当然,为了确保公告送达的合法性,原告必须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已经尝试各种送达方式但无效,如快递回执、电话通话记录、短信通知截图等。这些证据能帮助法院认定“无法联系被告”确属事实,从而依法启动公告程序。

此外,对于故意规避诉讼的被告,也不能因此逃避法律责任。公告送达后的诉讼照常进行,缺席判决照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无论在哪个角落,只要传票一旦通过公告送达,被告就无法再以“我不知道这事”作为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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