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焦点:男方婚内购入20万辆车如何界定归属?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常常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尤其是当涉及高价值物品时更是如此。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这辆车到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就成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该财产属于法定的个人财产范畴。也就是说,只要该20万的车辆不是通过继承、赠与方式所得,且没有明确约定为个人所有,就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男方主张这辆车为其个人财产,可能会拿出购车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婚前协议或赠与合同作为证据。例如,如果该车的购买款项来源于男方婚前存款,并且购车时间接近婚前,且车辆登记在其名下,那就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反之,如果是用双方的工资或家庭积蓄支付的购车款,或长期作为家庭用车共同使用,即便登记在男方名下,也难以推翻共同财产的属性。
在分割时,还需考虑该车辆的现有价值以及使用情况。例如,如果女方长期主要驾驶使用该车,或者该车已被抵押贷款或贬值严重,这些都可能影响分割方式。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子女抚养等因素,决定由一方折价取得车辆,还是变卖分款处理。
财产分割的公平性不仅体现在“谁拥有”,更体现在如何兼顾双方的合法权益。面对这样一笔高额的动产资产,建议当事人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法院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