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推搡惹祸端,责任到底该谁担?



在校园生活中,小孩之间的打闹、推搡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看似无意的一次身体接触,有时却可能酿成严重后果。比如,一个小孩在课间与同学追逐打闹时,推了另一个孩子,导致对方摔倒受伤,这种情况责任该如何划分?
首先要明确的是,小孩虽是未成年人,但在民事责任领域并非完全免责。《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肇事孩子年满八岁且具备一定认知能力,在行为具有过错的前提下,家长作为监护人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现实并非总是非黑即白。有些推搡发生于孩子互相玩闹之中,是否属于“正常游戏行为”就成了判断责任归属的关键。倘若推搡属于恶意、故意甚至伴有打击报复心理,那监护人一方很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而如果双方都是活跃参与者,责任也有可能按照过错比例分担。
学校是否需要担责也是家长关注的问题之一。若事发时处于教学管理时间,比如课间、上课期间,学校未尽到监护职责,或教师监管失职,那么学校亦可能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或连带责任。但如果学校已经尽到相应义务,事故属突发偶发情况,其责任也会相应减轻。
此外,监控录像、目击证人、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对厘清事件真相和判定责任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家长在处理类似事件时,不能盲目情绪化对抗,而应理性沟通、依法维权,最大程度地保护孩子的权益。
推搡虽然是小事,但牵扯到安全和责任就必须认真对待。教育孩子尊重他人、懂得分寸,是每一个家庭和学校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