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电子合同,还款是否义务已定?



在数字化时代,电子合同越来越成为借贷行为的重要凭证。许多借款平台、APP、甚至朋友之间的借款,都会通过电子合同来确立双方权利与义务。但不少人心里会打鼓:“我虽然签了电子合同,可钱没到手,或者后来对方违约了,我还需要履行还款义务吗?”
首先,要明确一点,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是你真实签署的电子合同,就等于签了字画了押,不能因为是线上操作就否认它的存在。
不过,签署电子合同后是否就一定要还款,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合同中明确你收到了款项,而实际上并未到账,可以主张“合同未履行”,拒绝还款要求。但要注意,你必须提供有力证据,比如银行流水、平台交易记录等,证明自己并未收到合同所述款项,否则对方凭合同追责时,你将处于被动地位。
此外,如果签署电子合同时受到了胁迫、欺诈,或者合同内容显失公平,也可以主张撤销合同。但这些情况往往需要通过法院审查并举证,一般不容易被直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