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邻里道路纠纷哪个部门处理?



在农村生活中,道路是邻里之间日常出行和交流的重要通道。然而,由于土地使用、道路维护或通行权等问题,农村邻里之间时常会产生道路纠纷。那么,这类纠纷应当由哪个部门来处理呢?
首先,要明确农村道路的性质。农村道路大多分为村道和农户自建私路两类。村道通常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而私路则属于个人或家庭所有。在纠纷发生时,处理的部门和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如果纠纷涉及村道,比如道路被占用、破坏或通行受阻,村委会是第一责任单位。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有责任协调邻里关系,维护公共道路的正常使用,通常会先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若村委会调解无果,或纠纷涉及土地权属和产权问题,则应向乡镇政府或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反映。乡镇政府有权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协调处理涉及土地和道路使用的矛盾,必要时会组织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在更复杂的情况下,比如涉及非法占用、毁坏道路的行为,甚至产生经济损失,农户可以依法向县级或区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若纠纷中存在违法行为,如强行封路、破坏公路设施,相关执法部门如公安机关也会介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