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员工休假却不发工资?依法维权别吃哑巴亏



在职场中,不少员工会遇到一个棘手问题:公司以“经营困难”“节省成本”等理由,强制安排员工休假,却又不支付休假期间的工资。这种行为表面上似乎是合理安排,实际上却很可能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放假,无论是带薪年休假还是公司主动停工,都不应以“强制休假”为由拖欠工资。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依据国家法定放假安排,否则员工只要是“随时待命”状态,就应当领取相应的工资。
特别是在没有签署协议或通知书的情况下,企业单方面让员工“在家等通知”,却又不发工资,这种做法很可能构成变相裁员。如果员工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企业无权单方中止劳动关系。
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保留聊天记录、工资条和考勤表等证据。如果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时要注意时效,一般从知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同时,遇到此类事件,建议员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明确自身权益,合理合法发声,避免让非法行为在沉默中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