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费之问:公办学校的“凉风”该不该收费?



每到夏季,教室内外温度差成为学生和家长最敏感的议题。公办学校安装空调本是为了保障学生在酷热天气中的学习质量,然而“收不收空调费”“收费是否合法”这一问题,却让不少家庭陷入了烦恼和争议。
从现行政策来看,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费用。《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应免费进行,不得收取学杂费。那么,空调电费是否属于“学杂费”?这成了争议的焦点。一些学校以“家委会商议一致”“自愿交费”的方式收取空调使用费,表面上看是家长协商自愿,实则往往变相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且让不愿缴费的家庭陷入尴尬境地。
部分地方教育部门曾发布文件,要求空调安装及运行费用由财政负担或通过学校统一调配解决,不应以学生为单位收费。但现实中,由于财政拨款不足、运行管理混乱等原因,个别学校仍会通过“自愿捐款”“家长补贴”方式规避政策限制。这种做法,不仅可能触碰政策红线,也破坏了教育公平。
家长们的质疑并非无的放矢。他们担心,一旦空调费被“合理化”,其他设施维护费、电梯费、甚至“黑板维护费”是否也会陆续“合法”进入校园?面对这一灰色地带,亟需监管部门明确制度边界,公开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以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有的权利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