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邻里道路纠纷归谁管?这些部门可以帮你解决



在农村,邻里之间为了出行便利,往往需要共用或穿过对方土地修建道路。但一旦涉及到土地权属、道路归属、维修责任等问题,就极易引发邻里纠纷。面对这类农村道路纠纷,很多人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和寻求帮助,导致矛盾越拖越大,甚至影响生活和生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农村邻里道路纠纷一般可归类为土地权属争议、通行权纠纷或农村建设管理问题。因此,不同情形下应找不同的部门处理:
一、村委会或居委会:第一道调解力量
农村发生邻里道路纠纷,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找村委会。村委会作为农村自治组织,有责任也有义务先期进行协调、调解。如果双方愿意接受调解,很多小纠纷可以在村内解决,不必升级为行政或司法处理。
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协调职责
当村委调解无果,或村委会认为超出自身能力时,纠纷可逐级上报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可以通过组织双方协商、走访调查、出具意见书等方式进行协调,属于行政调解范畴,尤其是涉及村道归属、通行路线是否合理等问题。
三、自然资源局(原国土局):土地权属争议
若邻里道路纠纷的本质是土地归属问题,比如争议路段是否属于私人承包地、集体用地或公共道路,则应由县级或区级自然资源局介入,依据土地权属档案进行调查,并出具权属确认意见。
四、农业农村局:农村建设规划争议
若道路建设违反了村庄规划,或涉及到宅基地开发审批与道路占用冲突,可以向当地农业农村局或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由其根据规划审批权限予以核查。
五、法院:无法调解时的最后路径
若行政调解均无法解决,或一方拒不配合,另一方可以依据\《民法典》关于通行权、邻里关系等条款\,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判定是否构成妨碍通行,是否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六、信访局:权利受损无部门处理时的渠道
如果群众认为有关部门推诿、拖延处理道路纠纷,也可以依法向当地信访局投诉,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责。
农村邻里之间本应和睦共处,但现实中道路通行的利益牵扯确实容易激化矛盾。选择合法路径、对口部门维权,是化解这类纠纷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