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已被抓获,中间人也是受害者的情况下,我能否告他诈骗?



近年来,诈骗案件频发,尤其是网络诈骗和各种“中介”型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诈骗犯已经被抓获,而案件中的中间人也表现出明显的受害者特征,我能否将他们也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诈骗责任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诈骗罪是一种故意犯罪,犯罪人必须具备主观恶意,也就是说,他们是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诱使他人交出财物。如果案件中的中间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且受害者可以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只是被骗的对象之一,那么中间人是否可以承担诈骗罪的责任,问题就变得相对复杂。
中间人的角色和责任
在很多诈骗案件中,所谓的“中间人”往往并非直接参与实施诈骗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而是充当了一个链接受害者与真正的诈骗犯的“桥梁”角色。以常见的“兼职诈骗”或“投资骗局”为例,受害者通过一个看似可信的中间人,最终与诈骗团伙取得联系。在这种情况下,中间人可能并不清楚自己所接触的只是一个诈骗陷阱,也未必有明显的故意犯罪意图,因此在法律上,其是否构成诈骗罪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若中间人仅仅是受骗者中的一员,且他没有明显的犯罪动机与目的,那他在法律上的责任可能仅限于“被骗”的范畴,难以追究诈骗罪责任。
诈骗犯已被抓,中间人是否能成为共犯?
但如果案件中的中间人实际上是明知或故意参与了诈骗活动,甚至帮助诈骗犯实施了诈骗行为,那么他们就有可能成为诈骗罪的共犯。例如,若中间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在明知诈骗行为存在的情况下,仍然参与或者推动了受害者与诈骗犯的联系,诱导受害者进行转账或做出其他不合理决策,那么他就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中间人也声称自己是受害者,若存在证据表明其在犯罪中扮演了“桥梁”或“推手”的角色,也不能免于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与具体判断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罪的惩罚并不仅限于直接实施诈骗的人。如果中间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助诈骗犯实施诈骗行为,依据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他也可能被判定为诈骗的共犯。然而,在许多案例中,中间人可能由于主观意识不强,或者仅仅在一些轻微程度上参与诈骗活动,其罪责往往需要根据证据来具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