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收空调费合法吗?一场围绕教育公平的讨论



随着夏季高温频发,许多家长纷纷为孩子们的学习环境担忧,尤其是在教室内长时间高温作业的情况下,空调成为改善条件的重要设施。然而,近期不少家长反映,孩子所在的公办学校以“使用空调”为由,收取每学期数百元不等的费用,引发争议。那么,公办学校收取空调费,究竟合法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法》和《教育法》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免费教育,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教学条件改善相关的费用。空调属于学校基础设施之一,其购置、使用和维护费用,原则上应由财政预算或专项资金承担,而非转嫁给家长。教育部也曾多次重申,不得以自愿名义强制或变相收取费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学校往往采取“家委会同意”、“自愿缴费”等形式规避政策限制,使空调费“合理化”。这种做法虽然在形式上征得了部分家长同意,但实际上存在较大的被动性——不交费的学生可能面临“不能使用空调”的尴尬局面,平等受教育权利被打破。
还有一些学校解释称,财政拨款无法覆盖全部空调运行成本,特别是电费和维护费用,因此希望通过家长补贴方式维持设备运行。这种说法虽有其难处,但并不能成为违反政策规定的理由。教育公平的底线不能因设备费用而模糊,更不应让孩子成为利益博弈的牺牲者。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教育局对此类问题的回应也不一致。有的地区已经下发文件,明确禁止公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空调费;有的则保持沉默或默认现状,造成执行上的混乱和家长的不满。
在解决这一问题上,除了加强监管外,更需要政府在财政上对学校硬件改善给予充分保障。同时,应建立合理的设备运维机制,通过预算统筹、电费减免等方式分担压力,而不是简单地让家长“埋单”。教育不是商品,孩子的学习环境,也不应成为按钱“论冷暖”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