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合同签了但款项未放,可以撤销吗?



如今买车走贷款的情况很常见,而签署车贷合同几乎是流程的第一步。一些人签完合同后,临时改变主意,或者因为利率变化、车辆价格波动、家人反对等原因,不再想贷款买车。那么问题来了:车贷合同签了,但银行或金融机构还没放款,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撤销?
其实,从法律角度看,车贷合同一旦双方签字,形式上已经成立。但如果放款尚未完成,合同并未实质履行,这时候撤销并非完全没有可能。
在实践中,不少车贷合同中会设定“贷款放款为合同生效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在放款完成后,合同才真正具备约束力。此类约定是贷款机构为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如果合同里明确写有“放款视为合同生效”的条款,那么只要资金尚未拨出,借款人就可以主动申请取消,并不构成违约。
不过,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类似的生效条件,而是签字即视为生效,那么借款人想单方面撤销,就需要和贷款方协商。协商成功的,可以终止合同;协商失败的,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购车者与4S店签了三方协议,这种时候撤销更复杂。即使贷款方未放款,4S店也可能以“造成其预期损失”为由,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所以在签署任何贷款合同前,一定要看清楚条款中关于“合同生效时间”“放款条件”“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不要因为一时冲动留下法律隐患。对于已经签署但想反悔的情况,越早联系贷款机构与经销商,协商余地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