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应享受取暖补贴?法律与现实的碰撞



在每年冬季来临之前,取暖补贴成为不少职工关心的问题,而对于退休后又返聘继续工作的人员来说,这一问题更显得复杂。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选择返聘发挥余热。与此同时,他们在福利待遇上的权益是否应当延续?尤其是“取暖补贴”这一具有季节性但涉及公平的重要补贴,成为争议焦点。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取暖补贴一般由财政或用人单位依据本地标准按月或按年发放,主要面向在岗正式职工或离退休人员。其中,“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通常由原单位或社会保障系统统一安排,而“在岗职工补贴”则依单位经济状况及劳动合同约定执行。那么,退休返聘人员到底属于哪一类?
从法律角度来看,退休返聘人员已不再是编制内的正式职工,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这种关系并不适用于传统意义上的“职工福利体系”。因此,单位并没有法律上的强制义务为其发放取暖补贴。但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出于人文关怀及留才需要,会在合同中约定相应补贴待遇,作为吸引返聘人员的一种方式。
然而,这也造成了各地执行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有些单位直接比照正式职工发放取暖补贴,有些则完全不给,返聘人员只能接受合同中已有的薪资安排而无法主张其他福利。尤其在一些高寒地区,返聘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仍承担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强度,却在取暖问题上被“区别对待”,这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总的来看,是否发放取暖补贴,最终取决于用人单位的具体政策安排以及双方的合同约定。在实践中,退休返聘人员若希望享有与在岗职工类似的福利,应在签约时明确写入相关待遇条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出台更具指导性的政策,对这一特殊人群给予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