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判离婚,双方同意就能成吗?



在现代婚姻纠纷中,“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第一次可以判离吗?”这一问题,常常困扰着不少准备走向分手的夫妻。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是否能够“首判即离”,并不是光凭当事人一句“我们都同意”就能轻松实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即使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法官也需要判断这段婚姻是否已经“感情确已破裂”。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一个关键的审查点。换句话说,同意离婚只是表达了愿望,而“感情破裂”则是法院是否判离的法律基础。
第一次起诉离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判不离”的情形。尤其是在没有明显证据证明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况下,法官倾向于先引导双方尝试修复关系。法院认为,这既是对婚姻的尊重,也符合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
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如果双方确有明确分居事实、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出轨等严重问题,并且提供了充分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第一次起诉,法院也可能直接判决离婚。
还需注意的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两条路径。如果双方真的都愿意离婚并就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其实完全可以选择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这比起诉讼离婚程序要快速和平和许多。可一旦走入法院,哪怕是你情我愿,最终还是要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