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没给钱就让我打收条,凭什么?



近日,一则“法院没给钱就让我打收条”的话题在社交平台上引发了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示自己也曾经历类似遭遇,有人甚至愤怒地表示:“这不是变相逼我们放弃权益吗?”在法治社会里,法院应当是伸张正义、维护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当这道防线本身也出现瑕疵时,公众的信任便会受到严重考验。
“打收条”这件事,原本在生活中是再普通不过的程序。在债务纠纷、合同履行或各类赔偿案件中,付款方交付金钱,收款方出具收条,这是建立信任和保障双方权益的基本操作。然而,在法院执行阶段,如果款项尚未到账,便要求申请执行人出具收条,那性质就变了。
这不仅涉嫌违反程序正义,更有可能变成一种压力手段。申请人如果不“配合”,案件进展可能受阻;可一旦“配合”打了收条,却迟迟拿不到钱,维权之路就变得更加艰难。特别是在一些涉及民生的案件中,如工伤赔偿、劳务报酬纠纷,申请人原本就处于弱势地位,法院此举,无异于雪上加霜。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做法在部分地区并非个案。一些执行法官在案多人少、执行难度大的背景下,为了“走程序”“交差”,选择以收条换执行进度。这种“先收条、后付款”的操作,看似节省时间,实则把风险全部转嫁给了申请人。
人们质疑:“法院都这样搞,老百姓还能相信谁?”这不是情绪化发言,而是对制度严肃性的质问。法律的威严,不应在流程的便捷下退让,更不能在权力的便利中打折。法院是执行正义的机关,不是搞妥协的中间商。办案不能为了效率损害公平,不能把责任从制度转嫁到人民身上。
法律的尊严,不止体现在判决书上,更体现在执行过程中是否严谨、公正。如果一个收条的背后,是对正义兑现时间表的模糊与拖延,那不仅损害了个人权益,也动摇了法治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