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谅解书后多久可以放人?并非“立马见效”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一方签署谅解书往往意味着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甚至放弃追究赔偿,但很多人误以为只要签了谅解书,被羁押的人就能立即释放,这其实并不准确。
谅解书的作用在法律中主要体现在量刑环节。例如,在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等轻至中等程度的刑事案件中,取得被害人谅解通常会被法院视为“具有悔罪表现”,从而可能适用缓刑、减轻处罚,甚至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否释放、何时释放,仍需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根据案件所处阶段依法决定。
比如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仍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若案件已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则需检察官评估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到了法院审理阶段,签署谅解书可能促使法院考虑从宽处理,但释放时间通常需等判决作出。
此外,即便受害人签署谅解书,如果案件属于“公诉案件”范围,如涉及公共安全或国家利益,即使受害人不追究,司法机关也可依法继续追诉。
因此,签了谅解书,并不意味着司法程序立即终止,是否放人、多久放人,需视案件具体情况、法律规定及司法机关判断而定。部分地区在实践中,对于轻微案件,在签署谅解书并赔偿完毕后,有可能几日内释放,但这并非全国通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