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证人及受害人亲属致伤,法律后果并不轻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为了阻碍案件调查、发泄私愤,竟选择以暴力手段对待证人或受害人家属。表面看似“只是轻微伤”,但背后却可能触犯多项法律底线,绝非简单的“打人赔钱”了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是证人而实施威胁、侮辱、殴打等行为,属于妨害作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旦造成实际伤害后果,即便只是轻微伤,也可能被认为情节严重,难以脱罪。
此外,如果受害人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那么行为人对其进行故意伤害,也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虽然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但若存在蓄意行为、社会影响恶劣,警方仍可按治安处罚条例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证人或受害人亲属的暴力行为,司法机关往往采取“从重处理”的态度,目的在于维护司法权威和公正。若打人者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实施行为,或多次干扰取证,还可能被追加以阻碍司法、妨害公务等罪名处理。
现实中曾有案例显示,一人因案外恩怨掌掴证人母亲,虽然对方仅构成轻微伤,最终仍被行政拘留并留下案底,严重影响其今后就业和生活。对于这些法律后果,不容轻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