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起诉离婚,双方同意就能判离吗?



在当前社会,离婚已经不再是难以启齿的词汇,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和平分手,追求各自的幸福。尤其是在民政局调解未果之后,法院成为他们解决婚姻纠纷的最终途径。许多当事人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如果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吗?
从法律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第一次起诉不得判离”。也就是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第一次一定不判离”的铁律。但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能否判离,往往取决于法官对婚姻是否“确已破裂”的判断。
当事人双方在庭审中明确表示同意离婚,这在法官看来,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法院判决的依据,是婚姻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存在调解和好可能,而非次数本身。因此,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法院完全可以在第一次起诉中判决准予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是一个强有力的信号,但法官仍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理。例如,是否存在家庭暴力、长期分居、感情冷淡等情形,都会影响法官的判断。如果一方虽然口头上同意离婚,但在陈述时显得犹豫或存在其他非自愿因素,法院可能仍会判决不准离婚,以保障婚姻自由与个人意愿的真实性。
此外,有些夫妻在法庭上“口头同意离婚”,但在调解阶段或判决前反悔,导致案件进入再次起诉的循环。因此,即便双方初衷一致,也需要慎重表达立场,避免因临场反复而影响案件的顺利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