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调戏别人违法吗?别把网络当“法外之地”



在社交媒体日益普及的今天,网络不仅是一片自由发言的天地,也成了不少人情绪发泄的出口。有些人认为,键盘敲几行字,调侃一下别人、开个“黄腔”、发些暧昧信息只是无伤大雅的“玩笑”,甚至把“调戏”包装成幽默或“撩”。但问题是,这样的行为真的是“无害”的吗?更重要的是:网上调戏别人,违法吗?
答案是:视情节,可能违法。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调戏”。在现实中,调戏他人往往带有猥亵、侮辱或性暗示的成分。在线上,虽然没有身体接触,但文字、图片、语音等内容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性骚扰或侮辱,尤其是在对方明确表示反感后仍持续发送这类信息,就不仅仅是“开玩笑”那么简单了。
在中国,法律并未因为“网络”就降低对不当行为的审视标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指出,猥亵、调戏他人的,可处以拘留或罚款。《民法典》第一千零一条也提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隐私权、人格尊严等。一旦“网上调戏”构成了对这些权利的侵犯,受害人是可以依法维权的。
更进一步,若调戏行为具有性骚扰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还明确赋予受害人投诉、举报甚至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单位、学校若对网络性骚扰坐视不管,还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不少人抱着“网络匿名”的侥幸心理,觉得“只要不见面,谁知道是谁”。但实际上,网络空间从来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有能力追踪 IP、锁定账户主人的真实身份,一旦涉事严重,违法者将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互联网让交流变得便捷,但这不是纵容不尊重、越界行为的理由。调侃若建立在伤害他人尊严、忽视他人边界的基础上,不仅是道德问题,更可能触碰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