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买房,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的情形非常普遍。这种“婚后共同买房”的模式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可一旦婚姻走到尽头,离婚时的房产分割便成了双方关注的焦点,也往往引发争议。
首先要明确的是,婚后买房无论写谁的名字,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购房款,法律 presumptively(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方的名字,只要不能提供明确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该房产仍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离婚时分割房产通常有几种方式:其一是协商分割。如果双方能就房屋归属、房贷承担、补偿金额等问题达成一致,便可在离婚协议中载明。这种方式最为便捷,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
其二是通过法院裁决。当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房产。法院一般会考虑出资比例、子女抚养、贷款负担、房屋当前用途等因素来进行综合判定。如房产变现较难,法院可能判给一方所有,要求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也有可能裁定变卖房产后平分或按比例分配。
此外,还需注意房贷尚未还清的情形。这时银行仍为房产的抵押权人,分割时还要考量贷款余额由谁继续偿还、房产能否办理产权变更等现实问题。若双方继续共同偿还贷款,实际就形成一种“共有使用权+债务连带”的特殊状态。
在有孩子的情况下,法院往往更倾向于将孩子和主抚养方的居住权益予以优先考虑。例如,房屋虽属共同财产,但若孩子由母亲抚养,法院可能判决暂由母亲与孩子居住,产权分割待日后再议。
因此,婚后共同买房在离婚时涉及的不仅是产权问题,还牵动着财务安排、抚养计划以及未来生活安置等诸多方面。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影响分割结果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