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借条和欠条,欠款如何追回?法律途径别轻视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条”和“欠条”往往是唯一的书面凭证。然而,当借款人迟迟不还款,出借人焦头烂额时,才发现只有这两张纸,并不能自动让欠款回到自己手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依法追讨欠款,就显得尤为关键。
首先,明确“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效力。借条通常指明了借款的数额、日期、借款人身份、还款期限,甚至利息约定;而欠条则往往发生在债权形成之后,比如未结的工程款、工资款等,也具有债权凭证作用。在法律上,两者都可以成为起诉的证据,只要内容清晰、签字真实。
其次,是沟通和催讨环节。不少债权人一开始碍于情面或担心关系破裂,不敢“硬碰硬”。但实际上,早期催款非常关键。一方面可以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持续提醒,另一方面可以书面催收,比如发出正式的《催款函》,对方如果签收却仍不还款,可以视作其违约行为的间接证据。
如果对方仍置之不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准备材料时,应确保以下几点:1)原始借条或欠条原件;2)借贷过程的微信或银行转账记录;3)对方身份信息,比如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等;4)沟通记录或催款函回执。这些都可以在起诉时一并提交。
接下来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欠款金额在小额诉讼限额内(如5万元以内),还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费用。法院一旦立案,并作出判决,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有房产、车辆或银行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扣押、拍卖,用以清偿债务。
当然,面对“老赖”,还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禁止出境等措施。有时,这种“压力战术”比金钱赔偿更具威慑力。
如果借条时间较早,还需留意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一般来说,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但如果期间有对方承认债务、部分还款或签署新的还款协议,则可以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只有借条和欠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放弃主张权利。用好法律武器,再难的欠款也有追回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