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休假却不发工资,员工该如何维权?



在一些公司经营压力较大的时期,常会出现“强制员工休假”的现象。但当企业不仅要求员工无条件休息,还在此期间不发工资,员工权益便面临严重侵害。这种“强制休假不给工资”的行为,不仅影响员工正常生活,还极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工作,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便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而要求员工休息,也不能以“休假”为由拒发工资。如果属于公司单方面安排员工停工停产,企业仍应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发放生活费或最低工资。
员工遇到强制休假不发工资的情况,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例如,公司通知截图、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都是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员工可先通过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工资或经济补偿。如果协商无果,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对于用“调休”“轮休”等名义规避支付工资的行为,员工也要提高警惕。若公司没有明确的调休制度、也没有取得员工书面同意,便强制要求休息并停发工资,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员工维权时可依据《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等法规,要求赔偿和补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