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



【法律法规网消息】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该方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并一以贯之地坚持节约优先方针。此举旨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并通过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以实现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的节能降碳工作,进一步发挥其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达成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行动方案》的具体目标,到2024年,我国将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约2.5%和3.9%,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约3.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达到18.9%左右。同时,通过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节能降碳改造,预计将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并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进一步提升至20%左右,而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节能降碳改造也将继续深入,预计形成节能量和二氧化碳减排量将与2024年持平。
在重点任务方面,《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并针对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以及用能产品设备等多个行业和领域,部署了共计10方面27项具体任务。
在管理机制上,《行动方案》强调了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的重要性,同时要求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碳管理,并加大节能监察力度,确保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数据的准确统计核算。
在支撑保障方面,《行动方案》明确了制度标准、价格政策、资金支持、科技引领、市场化机制以及全民行动等六大措施,以确保节能降碳行动的顺利实施。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锚定目标任务,加大攻坚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在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下,稳妥把握工作节奏,确保在持续推动能效提升、排放降低的同时,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