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随意扣员工工资,可能已经违法!你知道依据的是哪条规定吗?



在现实工作中,员工遇到工资被公司无故扣除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因迟到被扣工资、离职被拖欠薪水、甚至被要求缴纳“培训违约金”等等。但你知道吗?这些做法在多数情况下已经违反了法律的明确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任何形式的克扣或延迟支付都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还赋予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且仍然享有经济补偿。这就给了员工更多的法律保障,不再是单方面“任人宰割”的局面。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也做了进一步说明: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工作失误、违纪等行为直接扣除工资,除非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并经合法程序确定金额。这就堵住了很多公司以“内部制度”为借口乱扣工资的口子。
如果员工发现公司有违规扣薪行为,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别再默默忍受了,法律的“底线”就是你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