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斗殴致伤,谁来承担法律后果?



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的“仗义出手”有时反而会让自己陷入法律的泥潭。比如你和朋友一起打架,他带刀,你拿钢管冲上去,结果他把人砍伤了,这种情况下你以为只是“陪他一起”,法律却可能认定你是共同犯罪人。
根据《刑法》第292条关于聚众斗殴罪和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参与持械打架且造成他人受伤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伤势达到轻伤以上,行为人就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你虽然没有砍人,但你手持钢管参与斗殴,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司法机关会重点考察以下几个因素:你是否知情朋友带刀、你是否主动参与、你是否在场助势甚至参与实施伤害。只要有共同的伤害意图,哪怕不是你动的手,也可能被认定为“帮助犯”甚至“主犯”。
如果你明知朋友带刀且可能伤人,仍然持械参与打架,警方调查后极有可能将你和他一同立案侦查。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你的主观恶意、行为分工、是否有悔罪表现、是否积极赔偿等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人抱着“我没砍人就没事”的侥幸心理,结果却因为共同犯罪被判刑数年。特别是使用钢管、刀具等具有杀伤力的工具,更容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因此,在朋友发生纠纷时,最明智的做法不是“冲上去帮一把”,而是劝阻或报警,而不是用武力“讲道理”。法治社会里,“出手”之前必须三思,否则很可能为他人犯错买单,自己也难脱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