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邻里道路纠纷哪个部门处理?教你理清维权路径



农村邻里之间的道路纠纷是农村生活中常见的问题之一。由于农村道路多为自建或村集体管理,道路使用权、维修责任以及通行权等问题容易引发邻里矛盾。面对农村邻里道路纠纷,许多居民不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和处理,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农村道路纠纷涉及的是村集体土地和公共通行权,属于农村基层治理范畴。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是解决此类纠纷的第一责任主体。村委会了解当地情况,熟悉道路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能在邻里间调解矛盾,推动双方达成共识。
如果村委会调解无效,或者纠纷涉及较大范围的权属争议,可以向乡镇政府反映。乡镇政府有较强的行政协调能力,能协调村委会和村民,依法介入处理道路权属和使用纠纷。此外,乡镇政府还负责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对道路维修和管理负有监管职责。
在某些情况下,农村邻里道路纠纷可能涉及土地使用权或者财产权问题,这时可以向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局)申请处理。该部门负责土地权属确认和相关法律事务,对于明确道路产权归属有重要作用。
如果道路纠纷升级为严重侵权、妨碍正常通行,甚至造成损失,村民还可以依法向公安部门报案,寻求法律保护。同时,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