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撤诉?国家信访局撤诉流程及时间详解



在向国家信访局提交信访事项后,部分群众可能会因问题解决、误解澄清或自愿放弃诉求而产生撤诉意愿。那么,撤诉需要遵循怎样的流程?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了解这一过程,有助于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也保障自身权益不被遗漏。
信访撤诉并非一纸声明即可了结,它属于正式行政程序,国家信访局对此有一套明确的规定与流程。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的相关条款,信访人提出撤诉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载明撤诉理由、撤诉事项及本人签名或盖章。如通过网上信访平台提出撤诉,也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操作主体与信访人一致。
撤诉申请提交后,并非马上生效。工作人员会先进行核实,确认该信访事项是否属实已解决,或核查是否存在外界胁迫、误导撤诉等情况。通常情况下,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受理与确认。特殊情况如需补充材料或复核,还可能延长到30个工作日以内。
如果信访事项已通过信访渠道转送至相关承办单位,那么撤诉操作还需同步通知该承办单位,由其在内部系统中予以反馈和确认,形成闭环处理。这一过程时间较长的情况一般不会超过规定的60日处理时限。
撤诉并不代表丧失一切权利。如果事后情况有变,信访人仍可依据新证据再次提出诉求,但应注明之前已撤诉的背景与理由,以避免被误判为重复或无效信访。
国家信访局的撤诉制度,既是保障信访人自主权的体现,也是行政秩序管理的一部分。掌握清晰的撤诉流程与时限要求,是每一位公民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重要一步。